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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職安組】落實資源回收及宣導減少使用一次用產品

一、依據環境部112年6月29日環署基字第1121070544號公告之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

二、限制使用實施方式:

(一)本公告所稱免洗餐具係指供餐飲消費者一次使用,用過即丟之特性而設計加工製成之各類餐具,

          客觀上不再經洗滌後重複提供消費者使用者。

(二)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,範圍說明如下:1.公部門與私立學校之餐廳與其他餐飲

          業者...於盛裝已烹飪、調理即可食用食物、飲料或調味料供消費者使用時,不得提供塑膠類之杯、

          碗、盤、碟、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塑膠內盤...」。爰此,除非屬該公告所定塑膠類免洗餐具

          或該公告三得暫時提供免洗餐具之情形,應限制使用免洗餐具。

三、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、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執行方式,以減少免洗餐具、包裝飲用水

        等一次性產品之使用,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政策,減少資源消耗,抑制廢棄物產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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