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環安組】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「105年國家永續發展獎-教育類」選拔表揚事宜
主 旨: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(以下簡稱永續會)「105年國家永續發展獎-教育類」選拔表揚事宜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永續會本(105)年5月25日環署科字第1051055876號函及「105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 永續會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,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,以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,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,特辦理旨揭獎項。獎項評選基準簡述如下:
(一)學校政策管理與落實永續校園(配分比率30%)。
(二)永續發展課程教學(配分比率30%)。
(三)永續人文關懷及社區參與(配分比率30%)。
(四)促進經濟、環境、社會融合的具體作法配分(配分比率10%)。
三、 請有意參選之學校依教育類評選原則,於本年6月30日前將相關資料(紙本5份,光碟2份)寄至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(地址:1063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3樓)報名參加預選及初選。
四、 其餘相關事項請參閱永續會網站公告之「105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要點」(網址:http://nsdn.epa.gov.tw/)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永續會本(105)年5月25日環署科字第1051055876號函及「105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 永續會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,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,以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,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,特辦理旨揭獎項。獎項評選基準簡述如下:
(一)學校政策管理與落實永續校園(配分比率30%)。
(二)永續發展課程教學(配分比率30%)。
(三)永續人文關懷及社區參與(配分比率30%)。
(四)促進經濟、環境、社會融合的具體作法配分(配分比率10%)。
三、 請有意參選之學校依教育類評選原則,於本年6月30日前將相關資料(紙本5份,光碟2份)寄至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(地址:1063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3樓)報名參加預選及初選。
四、 其餘相關事項請參閱永續會網站公告之「105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要點」(網址:http://nsdn.epa.gov.tw/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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