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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環安組】行政院農委會函轉非農業區荔枝椿象防治與宣導資訊

一、鑒於荔枝椿象受擾動時會噴出具腐蝕性臭液自我保護,如觸及人體皮膚或眼睛,有造成灼傷或失明危險,惠請貴單位視荔枝椿象疫情,及早規劃109年度防治宣導措施與編列相關經費,配合農政單位辦理防治工作。

二、檢送荔枝椿象防治督導權責分工表,相關防治作為請參考宣導資料(詳附件),倘有相關防治詢問事宜,可洽詢農政單位之聯絡窗口(詳附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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